各村(居)委会、镇内各涉农经营主体: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山塘镇成功申报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我镇农业产业强镇主要通过构建完善优质稻米种植加工全产业链和桂花鱼生态养殖产业链,探索我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为切实做好强镇具体项目的实施,现将有关建设申报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
围绕我镇稻米、桂花鱼两个主导优势产业开展产业提升融合发展,扶持一批产业基础良好、具备产业提升能力的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主体,致力将我镇稻米及桂花鱼产业打造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链;探索和创新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和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方式,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基地,创建地方品牌,辐射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项目主要内容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稻米和桂花鱼产业前、中、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项目,完善生产基础设施、绿色生态种养防控技术和其他宣传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原则上各项目建设内容需于2021年6月前全部完成并申请验收。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以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农业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要求是产业基础良好的镇内注册企业,带动作用突出,财务状况良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主体的,要求在镇内具备稻米或桂花鱼生产加工基地,或从事以上产业社会化服务达到500亩以上,合作社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有检验资质的企业且需在山塘镇内建设检测服务站点,加工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项目实施用地条件。市级或以上示范社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二)实施主体与农户应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如农户土地入股、稳定订单保底收购、保底收成、分红合作、股份制、社会化服务等形式,有组织管理制度,有收益分配机制等。参与申报主体参与精准脱贫,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可优先予以考虑。
四、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一)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及额度。实施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我镇将择优评选实施主体给予支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二)财政资金补助内容。项目申报内容详见拟支持发展项目清单(附件1)。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涉农经营主体切实根据上述申报要求,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积极申报,将有关申报资料按照要求胶装成册于11月15日前报送镇农业办公室(资料格式请参照附件2)。具体实施项目均为竞争性项目,我镇将进行项目综合评审予以择优确定,组织实施。
2.2020年山塘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项目申报提纲(参考).docx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